Tuesday, August 3, 2010

無視私隱

其實香港法律同制度上都好容易察覺到非常之唔重視個人私隱。我個手提電話每個星期甚至响外地 roaming 都唔知收到十個以上既 spam 電話,浪費咗幾多錢同時間?如果法律唔許可,我大可以追溯返佢地邊度得倒我個電話,然之後告到佢地甩褲。但而家,除咗收線係乜都做唔倒,直頭係吹佢地唔脹。電話公司係咁,銀行係咁,信用卡公司係咁。由此可見,香港係絕對唔容許高科技高資訊既科技出現。你話若果 google 係香港公司,google calender 可以賣你啲資料俾任何人,咁你幾時响邊度約咗邊個呢啲資料都可以俾人買得到,咁仲有冇人會用你個 service?

1 comment:

  1. 最送鎚仔嘅係:佢不請自來向你賣廣告,你媽媽聲仲要付鈔俾電話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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